受訓至今一個半月,充實度直抵過去的那一整年。
自去年十一月放榜以來,
雖然煎熬期間不像人家準備三年五年的那樣久,
但反正考上了,就「解脫」這點來說是一樣的,
放縱上也會是一樣的,
再加上遲遲等不到受訓通知,
一路放縱到最後都自甘墮落了。
老實說,過去那一整年到底幹了些什麼,
除了心情不好這件事以外,什麼都想不起來。
記得那時候我也常常在心裡質疑自己,
為什麼那麼不上進,連書都念不下去。
硬要說原由的話,那就是近程的目標已達成,
中程的目標歸咎於司法院行事緩慢所以不夠明確,
造成我人生目標渙散。
當然,我也知道這根本只是藉口。
如果可以的話,希望那一整年的記憶就此消失在腦海中吧,
我一輩子都不想再記起來了。
現在呢,每天早睡早起去受訓(注:沒有薪水),
辦公室的大家都很和氣,
同屆受訓的人裡沒有律師轉任者所以氣氛融洽,
幸運的時候當事人也很和氣,
深入了解工作內容之後,好像也不討厭。
每天就是觀摩公證人辦案、跑跑腿、回答問題、聊聊天,
大部分時間拿來看書,就這麼過去了一個半月。
有點捨不得呢,再兩個半月就要面對現實壓力了。
不過我想,把身心調整到一個適切的位置,做好準備,
再煩惱的事也能積極面對。
一定是的。
果然,人還是要有事做才行啊。
然後還要有自我催眠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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